招標編號:閩昇[2016]招088號
1. 招標條件
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的招標編號為閩昇[2016]招088號的國家食品添加劑質量監督檢驗中心B號樓、國家建筑裝飾裝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D號樓二次裝修工程(設計)已由福州市馬尾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榕開發改[2011]22號及榕開發改[2011]2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現決定對該項目的二次裝修工程設計進行公開招標,選定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國家食品添加劑質量監督檢驗中心B號樓、國家建筑裝飾裝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D號樓二次裝修工程(設計);
2.2建設地點:福州市馬尾區快安葆楨路東側;
2.3工程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31741.39平方米,其中B號樓建筑面積28251.72平方米,地上13層,地下室1層,地上建筑面積24453.7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積3798.01平方米;D號樓建筑面積3472.25平方米,地上2層;門衛室17.42平方米。
2.4投資總額: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2000萬元(暫定,最終以工程控制價造價金額為準);
2.5招標類型:實施性方案設計招標。
2.6招標范圍和內容
2.6.1招標范圍:方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施工現場配合服務等。
2.6.2招標內容:國家食品添加劑質量監督檢驗中心B號樓、國家建筑裝飾裝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D號樓二次裝修工程設計(含空調、消防、智能化)。
2.7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年/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 / 個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建設周期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
3.2.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下列資質條件之一:
3.2.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2.2.甲級及以上建筑工程行業設計資質;
3.2.3.甲級及以上建筑工程專業設計資質;
3.2.4.甲級及以上建筑裝飾工程專項設計資質;
3.2.5.一級及以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
3.3.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國家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或建筑設計或室內設計或環境藝術設計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且為本單位員工;
3.4. 投標人應具備1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三年內(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或以業主出具的施工圖設計完成的時間證明為準,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設計的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裝修設計;擬派出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1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三年內(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或以業主出具的施工圖設計完成的時間證明為準,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擔任過完成設計的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裝修設計項目負責人;
(“類似項目業績”特征以設計合同書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或業主出具的能反映招標公告所要求的反映“類似項目業績”特征的業主證明)載明的數據為準。投標人必須提供設計合同書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或業主出具的能反映招標公告所要求的反映“類似項目業績”特征的業主證明)。若設計合同書、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或業主出具的能反映招標公告所要求的反映“類似項目業績”特征的業主證明)中均未標明招標公告所要求的反映“類似項目業績”特征的,應補充提交能恰當說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設計文件復印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5. 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均應不屬于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在投標時未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
3.7. 投標人均非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8.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10.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獲取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月 4 日至 2017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以不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4.2. 招標文件及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5.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記名投票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1)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或(2)按榕建招[2013]38號文規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如果年度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足時,不足的部分按本條款(1)的方式補足;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有關規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 ;或(4)銀行保函或工程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保函或投標保險公司出具的投標保證保險的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17000元整。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2月 20日上午9時30分,提交地點為提交地點為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派出擔任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國家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或建筑設計或室內設計或環境藝術設計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均須原件)、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身份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到場并采用身份證識別儀核驗其身份,未經核驗的投標人,其投標無效。
7.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費用
8.1. 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約為 2000萬元,估算的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 85.56 萬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8.2. 招標人只要求中標人承擔方案階段設計而不再承擔后續設計和服務的,其設計費為 / 萬元(全過程設計費總額的 / %)(本款不適用于本項目)。
8.3. 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招標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費的上下浮動幅度值、勘察費計算辦法等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本款僅適用于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項目)。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同時在福建省招標與采購網、福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馬尾政府網及福州市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欄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招標人: 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
地址:福州市楊橋西路山頭角121號,郵編:350001;
電 話:0591-83712126,
聯系人:彭凌源。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10層,郵編:35002
電話:0591-83190070;傳真:0591-83190072
聯系人:蘇工
注:1、有關退投標保證金的相關事宜:福州市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標保證金匯入賬戶自2015年3月1日起,啟用中信銀行馬尾支行賬戶,請各投標單位按招標文件中所列賬戶匯款。中心在其他銀行的賬戶均不接受保證金的匯入。交易中心將在收到招標代理公司退還保證金函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采用批量付款方式將保證金本金按匯入交易中心的投標人銀行賬戶退還,由于各投標單位未及時提供變更帳戶信息引起的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匯出或錯匯的情況,交易中心概不負任何經濟、法律上的責任。
2、各投標人不得將投標保證金分2次及以上轉入招標文件中指定的投標保證金收款賬戶,否則,由此造成銀行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或識別錯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交易中心名稱:福州市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濱東大道108號福建留學創業園馬尾園區研究試驗綜合樓四層。
監督機構名稱:福州市馬尾區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