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設運營有限公司福州市江南片區智慧城市運管平臺建設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福州市江南片區智慧城市運管平臺建設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3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閩昇[2023]采046號
項目名稱:福州市江南片區智慧城市運管平臺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597.2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597.2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 品目號 | 招標標的 | 技術及服務要求 | 時間 | 最高限價含稅(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1-1 | 福州市江南片區智慧城市運管平臺建設項目 | 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 合同簽訂后(90)日內交付 | 5972000.00 | 1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90)天內交付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明細 | 描述 |
單位負責人授權書(若有) | 1、以法人身份參加投標的,“單位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即與實際提交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載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參加投標的,“單位負責人”指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即與實際提交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載明的一致。 2、投標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標人代表為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本授權書;若投標人代表為單位負責人,應在此項下提交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權書。 3、投標人為自然人的,可不填寫本授權書。 4、投標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權書(若有)應為原件。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 1、投標人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投標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復印件。 2、投標人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均應符合:內容完整、清晰、整潔,并由投標人加蓋其單位公章。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或投標擔保函) | 1、投標人提供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標截止時間推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1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投標人,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的年度財務報告。1.2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標人,提供該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財務報告或該半年度的半年度財務報告。※無法按照第1.1、1.2條規定提供財務報告復印件的投標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投標人、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標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標人):①可選擇提供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及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若無法提供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的,可提供由相應銀行開具的基本存款賬戶證明資料,若資信證明中有標注“復印無效”等,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資格及資信證明部分”正本中提供資信證明原件);②或提供投標擔保函復印件。 2、投標人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均應符合:內容完整、清晰、整潔,并由投標人加蓋其單位公章。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 | 1、投標人提供的稅收憑據復印件應符合下列規定:1.1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已依法繳納稅收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一月份的稅收憑據復印件。1.2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稅收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當月的稅收憑據復印件。1.3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稅收的投標人,提供依法繳納稅收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稅收憑據。 2、“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稅收。 3、投標人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均應符合:內容完整、清晰、整潔,并由投標人加蓋其單位公章。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 | 1、投標人提供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應符合下列規定:1.1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一月份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1.2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1.3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提供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社會保險憑據。 2、“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投標人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均應符合:內容完整、清晰、整潔,并由投標人加蓋其單位公章。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若有) | 1、招標文件未要求投標人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專項證明材料”的,投標人應提供本聲明函。 2、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專項證明材料”的,投標人可不提供本聲明函。 3、投標文件正本中的本聲明函(若有)應為原件。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 | 1、“重大違法記錄”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無法提供有效期內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的,也應對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進行聲明。 3、投標文件正本中的本聲明應為原件。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信用記錄查詢結果 | 投標人應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截止時點前分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并打印相應的信用記錄,投標人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 |
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進行聲明 | 在《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中對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進行聲明。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資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標項目的國內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或其他組織均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以分支機構參加投標的須提供其主體法人授權函。本項目所涉及的相關資質或資格文件可提供總公司相關內容,由授權公司承擔相關責任。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3層)
方式:紙質和電子招標文件售價1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通過電子郵件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須按招標公告提供的開戶名、開戶行、賬號,電匯或轉賬相應的金額到招標代理機構賬戶,同時將電匯或轉賬底單復印件及潛在投標人所要購買招標文件的項目名稱、招標文件編號、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手機、電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寫清楚并加蓋公章送至(或電郵至:3594886481@qq.com)招標代理機構。潛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的單位名稱應與投標時的單位名稱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投標與質疑。
售價:¥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3年09月21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3年09月21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3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 | 開戶名稱: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交通銀行福州屏東支行 | |
賬號:3510 0814 0018 0100 9900 7 | |
購買招標文件賬戶 | 開戶名稱: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交通銀行福州屏東支行 | |
賬號:623 261 072 0000 124774 |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設運營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福新路315號三層
聯系方式:張先生,0591-8766265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3層
聯系方式:黃涓珉、劉韻曦,0591-8771753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涓珉、劉韻曦
電 話: 0591-87717532